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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不付加班費員工主動離職應補償
2013-02-26 來源: 點擊: 次
為了討要加班費,員工不怕丟飯碗,主動請求辭職。那么,用人單位該不該給予經濟補償呢?近日,某報報道了這樣一起勞動爭議。
農民工李某在某公司從事運輸工作。因長期加班,李某身體無法承受,雖多次向公司反映,但一直未得到解決。李某遂以公司未依法足額支付其相應的加班費為由提出辭職,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公司則認為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李某主動提出辭職,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。
多次討要無果后,李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。在庭前調解中,李某的律師認為,勞動者主動辭職可分兩種:一是非企業(yè)原因員工主動辭職,二是由于企業(yè)原因導致員工主動辭職。對于第一種,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,而對于第二種,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因此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公司應當支付李某相應的經濟補償金。
最后,在仲裁委與用人單位多次溝通后,李某和公司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公司賠付李某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共計2.6萬元,這起勞動爭議終于塵埃落定。
農民工李某在某公司從事運輸工作。因長期加班,李某身體無法承受,雖多次向公司反映,但一直未得到解決。李某遂以公司未依法足額支付其相應的加班費為由提出辭職,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公司則認為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李某主動提出辭職,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。
多次討要無果后,李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。在庭前調解中,李某的律師認為,勞動者主動辭職可分兩種:一是非企業(yè)原因員工主動辭職,二是由于企業(yè)原因導致員工主動辭職。對于第一種,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,而對于第二種,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因此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公司應當支付李某相應的經濟補償金。
最后,在仲裁委與用人單位多次溝通后,李某和公司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公司賠付李某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共計2.6萬元,這起勞動爭議終于塵埃落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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